本文目录一览:
- 1、内阁制是什么制度?
- 2、什么是内阁制?
- 3、明代内阁制度的发展、特点和影响
- 4、内阁制名词解释
- 5、内阁制度是什么啊?
内阁制是什么制度?
内阁制:总揽国家行政权力的内阁在议会的基础上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内阁首脑,组织内阁。
内阁受议会监督,议会对内阁不信任时,可以倒阁。在这种制度下,国家元首名义上代表国家,但是没有实际的行政权力。与内阁制不同的有总统制和君主制。
严格来说,『内阁制』应称之为『国会制』或『议会内阁制』。议会内阁制是以议会(国会)为权力核心,行政系统受议会的节制,行政权与立法权合一,政府(内阁)则对议会负责。
而且不同于总统制的制衡理念,议会内阁制的基本原则是责任政府但个别之阁员需对议会负责,内阁整体亦需对议会负责。
扩展资料:
内阁制特性:
一、 行政、立法(指立法创议权,提出的法案要经过内阁审议、表决)合一,而非明显之三权分立,而且无总统制式的制衡机制。
二、 国家元首与行政首长分由两人担任。因为历史传统与个别制度差异,其名称并不固定。国家元首有的称之为国王,有的称为总统,也有的称为大公(如卢森堡)或亲王(如列支敦士登)。至于行政首长则多称之为首相或总理。
三、 行政首长的产生是建立在议会的同意之上,并对议会负责。行政首长及阁员通常可兼任议员,(但有些国家规定不得兼任),并得因议会的不信任而去职。因此阁揆的任期较不固定。
四、 元首发布命令时,需经行政首长或有关阁员副署,以明权责,其责任则由副署者承担。无副署者,则元首之政令不生效力。因此元首的角色实系“统而不治”。
五、 国家元首平常主要承担仪式性任务。但是当国家发生紧急危难,得超越党派,任命新的行政首长,或宣布行使紧急权力,保护国家渡过危难。因此国家元首虽然不经常行使权力,却仍拥有象征性权力或保留之权力。
六、 行政首长系由间接方式产生。通常系由人民选举国会议员,再由国会议员选举产生行政首长。至于国家元首产生方式,则多系以君主继承(立宪君主国家),或间接选举(共和体制国家)方式产生,但亦有采取直接选举者。
七、 议会通常有“倒阁权”,内阁通常也有“国会解散权”,但亦有特例。此二权限使议会内阁制下的议员党性较强,党纪亦较易维持,因为如果执政党议员对内阁决策不表赞同,导致“倒阁”,议员即需重新面对大选。
八、强调议会至上。在内阁制度政府制度下,议会处于国家的政治活动中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拥有立法、组织内阁和监督内阁的权力。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向议会负责。内阁首脑和部长(大臣)需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并接受议会监督。
九、内阁组成独特。在实行内阁制政府制度的国家,内阁由议会(下院)中占多数席位的一个政党或构成多数席位的数党联盟组成。议会中的多数党或数党联盟即为执政党,其领袖受国家元首委托而组阁。
受命组阁的政党领袖多为内阁总理或者首相,依据法律规定由国家元首任命。内阁总理或首相是政府首脑,不兼任国家元首,负实际责。
内阁总揽行政权力。在内阁制政府制度下,内阁系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政府首脑执掌实权。作为执政党领袖的政府首脑,利用自己的党在议会中占多数控制议会,实际上又掌握着立法权。
内阁成员必须同时是议会的议员。他们既在政府中负责某项行政工作,又在议会中参与立法活动,因此往往出现内阁控制议会的局面。
政府对议会负责。在内阁制政府制度下,政府对议会负责,接受议员的咨询解释政府的政策或内阁的决定。当议会对政府的政策或政治行为赞同时,政府方能继续执政。
当议会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或者否决内阁的信任方案时,内阁必须总辞职,或者由政府首脑提请国家元首下令解散议会,提前举行议会选举,由新议会决定内阁的去留。
若在野党议员不支持本党之决策,转而支持执政党,则无异将使本党失去执政机会,同时也可能因选民背弃而遭致落选。基于此,议会内阁制通常有较强之党纪及较完善之政党组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内阁制
什么是内阁制?
责任内阁制,又称“议会内阁制”。是指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18世纪初始于英国,由枢密院的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
内阁制与议会制相适应。实行内阁制的国家,内阁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一个政党或几个政党联合组成,对议会负责并受议会监督。议会通过“不信任案”时,提请国家元首下令解散议会,举行改选,以决定原内阁的去留。
扩展资料
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1、内阁的含义:内阁原来是指国王召集亲信大臣商议国家机密的秘密小房间,后来指决议国家大事的最高行政班子。
2、首相制度的形成。18世纪,“首相”产生,国王逐渐退出内阁,成为“统而不治”的虚君。第一任首相:1721年沃波尔。
3、确立内阁对议会负责的制度。
4、国王权力的逐渐削弱。
5、维多利亚女王时期,让在议会选举中取得多数席位的政党组阁,该党的领袖就是理所当然的首相。
6、19世纪中期,责任内阁制度确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责任内阁制
明代内阁制度的发展、特点和影响
发展:
永乐中期以后,内阁职权渐重,兼管六部尚书,成为皇帝的最高幕僚和决策机构。后明宣宗朱瞻基时期,权力开始上升(三杨辅政)。
形成了更为完善的政务流程:全国大大小小的奏章,甚至老百姓给皇帝提出的建议,都由通政使司汇总,司礼监呈报皇帝过目,再交到内阁,内阁负责草拟处理意见,再由司礼监把意见呈报皇上批准,最后由六科校对下发。
仁宗朱高炽时,明仁宗因杨士奇、杨荣等为东宫旧臣,升杨士奇为礼部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杨荣为太常卿兼谨身殿大学士,之后杨士奇、杨荣等人均兼有尚书职位,虽然身居内阁,其头衔均以尚书为尊。自此,内阁权力加重,逐渐受到重视。
明代宗朱祁钰的景泰年间,王文以左都御史进吏部尚书后进入内阁,自此之后,诰敕房、制敕房俱设中书舍人,六部承奉意旨,内阁权力更大。虽有明英宗朱祁镇的正统末年的反复,可到成化年、弘治之际,内阁在已经成为足以对抗皇权的文官政府代表。
正德年间,明武宗朱厚照所行之事被认为多荒谬不经。可也有有杨廷和等阁老撑着,未成大乱。明世宗朱厚璁的嘉靖时,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将大学士的朝位班次,列在六部尚书之前,地位大大提高。
明代之内阁大学士虽无宰相之名,实有宰相之权。到嘉靖二十一年,权臣严嵩任武英殿大学士后,专擅朝政二十余年,内阁的权力已经完全与从前的宰相一样了。
特点:
1、形成时期长,而且始终没有取得法定的地位,始终不是中央一级正式的行政机构。
从永乐开始,历代皇帝都在不同程度上寄大政于内阁,皇帝“其不接见臣下而能统治天下者,以有阁臣票拟故耳”。
但是,他们谁也不敢担当违反祖制的罪名,谁也不愿从已经取得彻底胜利的皇权中,又拿出一部分给阁臣分享。所以内阁进展缓慢,而且始终未能成为中央一级正式的行政机构。
2、内阁与皇权矛盾重重,又始终屈服在皇权的重压下。
阁臣与皇帝矛盾,除了反映为封还诏旨一类以外,很多反映为阁臣在中叶以后不断提出辞职。皇权与内阁矛盾,亦反映为明代阁臣善终者少,有政绩的不多。明代内阁权力不稳定,虽然有严嵩,张居正之显赫,但他们一是乘皇帝静摄而代行皇权。
一般阁臣来说,由于基本上都是文学侍从之臣出身,入阁后权力之大小,只决定于票拟被采用的情况,所以呈现为不稳定,没有保障,没有连续性。
影响:
明朝内阁制强化了君主专制制度。内阁制度随着皇权的高度强化而建立,权利的来源,由君主所授予,对君权的制约作用有限。事无大小,内阁都要秉承君主的旨意行事,遂成为君主加强专制的工具,因此明代的君主专制比前代尤甚,助长了君主专制。
历史发展
建文四年(1402年)八月,朱棣派翰林院官员解缙、胡广、杨荣等七人入午门值文渊阁,参预机务,渐有“内阁”之称。起初,内阁诸辅臣虽有位次先后,但地位相近,职权也没有明显差异。后来,阁臣逐渐分化,“三杨”和陈循相继在内阁中拥有了相对特殊的地位。
大致到天顺、成化年间李贤为首席辅臣期间,“首辅”产生并逐渐制度化。到嘉靖年间,在谕旨、诏令中,明世宗首次正式使用首辅、元辅、首臣、首相等对首席内阁大学士加以称呼。
嘉靖、隆庆至万历初年,内阁首辅权力较重。在内阁中,他们趋于专断票拟,不仅主稿,而且不容其他阁臣置喙;在内阁外,他们对六部的影响力也较为强大。
与此同时,张璁、夏言、严嵩、徐阶、高拱、张居正等人相继围绕首辅之位展开激烈争夺。至张居正,内阁首辅的权力达到顶峰,一方面他是内阁的长官,阁僚则降为首辅的属员;另一方面,部院员缺,特别是吏、兵二部尚书的推用,实际也均由张居正决定。
张居正死后,内阁首辅的权力在皇帝的不信任、内阁与六部的斗争以及宦官权力再次膨胀的情况下走向衰落。包括内阁首辅在内的内阁大臣大都碌碌无为,浮沉守位,没有再出现此前一类”权臣“。
内阁制名词解释
内阁制:总揽国家行政权力的内阁在议会的基础上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内阁首脑,组织内阁。内阁受议会监督,议会对内阁不信任时,可以倒阁。在这种制度下,国家元首名义上代表国家,但是没有实际的行政权力。与内阁制不同的有总统制和君主制。
中文名称
内阁制
外文名称
Cabinet system
别名
国会制或议会内阁制
前身
枢密院外交委员会
发源时间
18世纪初
台风微博官网元尊小说360百科帝霸360百科飓风命名即将用尽万古神帝360百科君主立宪制雪鹰领主360百科明朝内阁制度分封制
起源
内阁制起源于18世纪初的英国,由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以后为许多国家采用。内阁制的内阁是以议会为基础产生的。
词语分开解释
内阁: ①贵妇人的居室;内堂:华堂翠幕春风来,内阁金屏曙色开。 ②某些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一般由议会中取得多数席位的一个或几个政党的人员组成。首脑叫总理或首相,阁员叫部长、总长、大臣或相。 ③官署名。明初废丞相,以大学士为皇帝顾问。成祖即位后,命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入午门内的文渊阁当值,参预机要,称内阁。后入阁者多为实权人物,内阁地位居六部之上。清沿设,至雍正设军机处,内阁无实权,但名义上仍是最高级官署。清末仿行君主立宪制,设责任内阁,为最高国务机构。人们还习惯把北洋军阀时的国务院称为内阁。
制: 制 (⑦制) zhì 规定:因地制宜。制定。制式。制宪。 限定,约束,管束:制止。制裁。专制。制约。
内容
严格来说,『内阁制』(parliamentalism)应称之为『国会制』或『议会内阁制』。议会内阁制是以议会(国会)为权力核心,行政系统受议会的节制,行政权与立法权合一,政府(内阁)则对议会负责。而且不同于总统制的制衡(check and balances)理念,议会内阁制的基本原则是责任政府(responsible government)不但个别之阁员需对议会负责,内阁整体亦需对议会负责。
内阁首相通常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首相从政见基本相同的议员中挑选阁员人选,提请国家元首任命,组织内阁。国家元首对内对外名义上代表国家,但并无实际行政权力,由内阁代表国家元首对议会全权负责。元首颁布法律、法令和发布文告时,都必须由首相或有关阁员副署。
内阁接受议会的监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如内阁得不到议会信任,其阁员必须集体辞职,或由内阁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举行议会大选。如新议会如果仍对内阁表示不信任,内阁则必须集体辞职,由国家元首任命新首相组织新政府。
首相(或总理)是内阁政府首脑,主持内阁会议,总揽政务,拥有任免内阁成员和所有政府高级官员的权力,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对内对外的重大方针政策。由于各国的情况不同,宪法赋予首相(或总理)的权力大小也不尽相同。
内阁制度是什么啊?
总揽国家行政权力的内阁在议会的基础上产生,并对议会负责。
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内阁首脑,组织内阁。内阁受议会监督,议会对内阁不信任时,可以倒阁。
在这种制度下,国家元首名义上代表国家,但是没有实际的行政权力。
内阁制和总统制的区别
1、内阁制
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推举总理或首相,组成内阁,掌握实权。
国家元首(总统或国王)基本上是象征性、礼仪性的。总统一般由议会选举产生。
英国、德国、印度是内阁制的典型。
2、总统制
总统由全民选举产生,拥有实权,与议会之间形成制衡的关系。美国是总统制的典型。
法国是总统制与内阁制的混合,总统拥有外交和国防等实权,同时又有总理和内阁来处理内部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