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闻铁事

登录

百法明门(百法明门论则金法师)

wangsihai

本文目录一览:

百法明门

《大乘百法明门论》——世亲菩萨造玄奘法师译

如世尊言:“ 一切法无我.”

何等一切法? 云何为无我?

一切法者, 略有五种:

      一者心法,

      二者心所有法,

      三者色法,

      四者心不相应行法,

      五者无为法。

      一切最胜故, 与此相应故, 二所现影故, 三分位差别故, 四所显示故, 如是次第。

      第一心法, 略有八种: 一眼识, 二耳识,三鼻识, 四舌识, 五身识, 六意识, 七末那识, 八阿赖耶识。

      第二心所有法, 略有五十一种, 分为六位: 一遍行有五, 二别境有五, 三善有十一, 四烦恼有六, 五随烦恼有二十, 六不定有四。

      一遍行五者: 一作意, 二触, 三受, 四想, 五思。

      二别境五者: 一欲, 二胜解, 三念, 四定, 五慧。

      三善十一者: 一信, 二精进, 三惭, 四愧, 五无贪, 六无嗔, 七无痴, 八轻安, 九不放逸, 十行舍, 十一不害。

      四烦恼六者: 一贪, 二嗔, 三慢, 四无明, 五疑, 六不正见。

      五随烦恼二十者: 一忿, 二恨, 三恼, 四覆, 五诳, 六谄, 七骄, 八害, 九嫉, 十悭, 十一无惭, 十二无愧, 十三不信, 十四懈怠, 十五放逸, 十六昏沉, 十七掉举, 十八失念, 十九不正知, 二十散乱。

      六不定四者: 一睡眠, 二恶作, 三寻, 四伺。

      第三色法, 略有十一种: 一眼, 二耳, 三鼻, 四舌, 五身, 六色, 七声, 八香, 九味, 十触, 十一法处所摄色。

      第四心不相应行法, 略有二十四种: 一得, 二命根, 三众同分, 四异生性, 五无想定, 六灭尽定, 七无想报, 八名身, 九句身, 十文身, 十一生, 十二老, 十三住, 十四无常, 十五流转, 十六定异, 十七相应, 十八势速, 十九次第, 二十方, 二十一时, 二十二数, 二十三和合性, 二十四不和合性。

      第五无为法者, 略有六种: 一虚空无为, 二择灭无为, 三非择灭无为, 四不动灭无为, 五想受灭无为, 六真如无为。

      言无我者, 略有二种: 一补特伽罗无我, 二法无我。

大乘百法明门论的翻译注明

大乘百法明门论 天亲菩萨造三藏法师玄奘译

注释:

“大乘”:表示非小乘,因为小乘只有七十五法。

“百法”:包含心法八种、心所有法五十一、色法十一、心不相应行法二十四、无为法六种,共有一百种。这一百法为天亲菩萨从瑜伽师地论的六百六十法中,撷(xié)取出来而成。因为天亲菩萨见论中六百六十法,实在不是一般人所能受持的,因此从瑜伽师地论的“本地分”中,撷取足以提纲挈领的一百法,以便一般人受持,令知万法之大要。

“明”:为菩萨无漏之智慧,以此智,能破无明暗,故为智明。相对于凡夫的有漏慧,不能破烦恼,故不得心明,或明了一切法。

“门”:出入之方便也;亦开通无滞之义也。意谓这百法乃是凡圣共由之门,也是众生入大乘、及通达一切法之门。

“论”:梵文阿毘达磨,义为无比法;又抉择之义,谓抉择性相,教诫后学,决断疑惑,称之为论。以对于论文中所论列之“百法”中,一切法界有情皆执有我,故招分段及变易二种生死。若能分明了悟此百法中,悉皆无“我”可得,则能超越此二种生死,凡圣情尽,即此便是入大乘之门;此则本论之目的。

“天亲菩萨造”:佛灭度后,慈氏菩萨愍念众生邪见增盛,难入正法,于是从兜率天下,现身于中印度阿逾陀国,为无着菩萨说瑜伽师地论,统收万法,概括成为六百六十法,摄一切名理殆尽。此论文共有五分:一、本地分,二、摄抉择分,三、摄释分,四、摄异门分,五、摄事分。此为唯识学,除解深密经外,最重要的圣典。后天亲菩萨因为见瑜伽论文繁,乃于此论之“本地分”中,略录百法名数,使万法宗要归于指掌之中,方便后学。

天亲菩萨,为北天竺、富娄沙富国(译为丈夫国)人。“天亲”,梵文婆薮(sǒu)盘豆,意为“天亲”,即天之所亲;或云“世亲”,世人之所亲也。天亲之兄无着菩萨(梵云:阿僧伽),以解大乘空义,广造诸论,发挥大乘。天亲菩萨开始时为小乘教,后由其兄无着之教,归于大乘,广造诸论,赞扬大乘,以补前咎。

“造”,即造论。谓此百法虽是从瑜伽论中录出,但论文是天亲菩萨依本论之义所写,故为此“百法明门论”造论之主。

“唐三藏法师玄奘奉诏译”:此为译主之名。“三藏法师”,凡通达经律论三藏之法师皆得称为三藏法师。“法师”,以佛法自修教他之比丘僧。“玄奘”602-664,留学印度十九年,译出经论七十五部,一三三五卷。为佛教之重要译经师。

论:如世尊言:「一切法无我。」何等一切法?云何为无我?

「如世尊言」:这是论主推尊「法有所自」,也就是:这百法明门论是有根据的,不是论主自己的创作,而是根据世尊所说的修多罗教。

「一切法无我」:「一切法」,即万法。此万法,于瑜伽师地论中概括为六百六十法,于此百法明门论中又再概括为一百种,而分为五大类(即所谓「五位」)。这五大类、一百法即代表一切法。而在这五类百法中,却没有一法,于其中有「我」可得,故说「一切法无我」;若了达「一切法无我」,即不妄执、妄计一切法;以自不执故,即得解脱:自得解脱,亦解脱一切。

这百法最先可分为二大类,即有为法与无为法;于有为法中又可分为四大类: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应行法。这「一切法无我」,即是此一论之总纲。

「何等一切法」:什么是一切法?一切法包括那些?

「云何为无我」:什么是无我?为何说无我?「无我」包括两种:「人无我」与「法无我」。以「无我」即是空,故「二无我」 (「人无我」与「法无我」)又称为人空及法空。又,「我」即主宰义,以五蕴和合的「人」中,并无有一法可主宰此身,故称人无我。「法」中亦如是,任何一法中,并无有主宰可得,但因缘和合而起生住异灭之作用,故法无我。以证悟二无我故,即从人、法中得解脱,是为「二无我智」之功用。

五位

论:一切法者,略有五种: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应行法,五者无为法。

「略有五种」—大略而言,可分五种。这是指:若要细分,则可以有很多类;现在只是大致分类而已。

「心法」:又称「心王」,也就是八种识。这心法也就是一切万法的本源,一切法皆从心法中生,故经云:「心生故一切法生:心灭故一切法灭。」而一切法,皆是心识之所变现,因此,唯识学中,称心识为「能变」,而一切法为「所变」。又,以一切法皆是心识所变现,故除了心识外,并无少法可得,一切法皆是自心现影像(自心之相分),故说三界唯心,万法唯识,这就是唯识学主要的宗旨:一切法,唯有识,皆识所变,并无实内外诸法可得。

又,「心」有好几种分类及意义:

一、两种心:

1.肉团心——梵语汗栗驮(Hrdaya),又译为纥哩陀耶,略称为肉心。即凡夫肉身五脏中之心脏,乃意根所依之处,由八瓣肉叶所组成。

据瑜伽师地论记卷一上载,阿赖耶识初受生时,其托处即为肉心:若识舍离肉心,人身即亡。于密教,大日经疏上说,由此肉团心观八叶莲花,以成毗卢遮那佛身,故将肉心解为众生之自性真实心。

2.缘虑心——梵语质多(,Citta),为八识心王及心所之总称,相当于五蕴中之受、想、行、识四蕴。一般佛经所说的心,多指此而言。

二、四种心(此依翻译名义集及三藏法数)

1.肉团心——即汗栗驮心,意如上说

2.缘虑心——缘持思虑之心,即质多心。此通第八识而言,谓眼缘色,乃至第八识缘根身种子器世间。

3.积聚精要心——谓诸经中积集一切要义,名为「文心」亦即心要之义;如般若心经为大般若经六百卷之心要。

4.坚实心——谓坚固真实,乃众生本有之性,诸佛所证之理,亦即第一义心。

三、六种心(此依窥基大师百法明门论解):

1.集起心——这单指第八识,以第八识能集诸种子,而起现行,故称第八识为集起心。

2.积集心——这指前七转识,以前七识能熏且积集诸法种子,故称前七识为积集心。(又第八识亦可称为积集心,以其能含藏积集诸法种故。)

3.缘虑心——以能缘自分境故。

4.识——或识心,即了别心,以识即了别之义。此指前六识,因前六识以能了别为主。

5.意——此指第七末那识,以第七识恒审思量,故名为「意」。

6.心——此指第八识。在佛经中,亦常以「心」指第八识,或称第八识心,而以「心、意、识」表示(或代表)第八、第七、及前六识。

「心所有法」:简称「心所」。「心」,即心王。「所有」,即所拥有。这一类法,是心王所拥有的法:亦即…心王是体,这些法是心体的作用。以作用是依于本体的,若无本体,则无法产生作用,因此说这些作用是「属于心王所有的」,而称「心所有法」,这是依主释。又:心王如主:心所有法如臣、如伴;如世间王之所至,群臣随之,心:心所法亦如是,心王所至,心所法必随之。国王以有群臣,故能有作用,能造作诸事业:心王亦如是,以有诸心所,故能起种种作用,造作种种事业。

「色法」:指由能造的四大(地、水、火、风)与所造的四微(色、香、味、触)这八法共同形成的内五根(眼、耳、鼻、舌、身)、外五境(色、声、香、味、触)十种,再加「法处所摄色」,也就是「法尘」,共十一种色法(即物质之法)。这十一种色法,是诸识之所缘及诸识之所依;其中五根与五境这十种色法,是有质碍之色(「质碍」之义为:凡物皆各有实质,故其「体」相碍而不能相入,如木不能入石,以木与石皆各有「质」而相「碍」故。)有质碍色(有质碍之色法)亦称为「有对色」,以有实境对于根、识故。第十一种色,法处所摄色(法尘),即称「无对色」,因为法处色是意识取五尘落谢之影像,或是第六识自己所变现的相分,所以只有影像,而无实质与意识相对,故称法处色为「无对色」。

「心不相应行法」:据大乘广五蕴论,行蕴有二种:一、心相应行,即是诸心所法,共有五十一法。二:心不相应行法,共有二十四法。亦即,不论其为「相应」或「不相应」,此二类法,都是行蕴所摄。「相应」之义极多,简单而言,即:相呼应,意指与心王相呼应,也就是:「心王一叫,它就应」,称为「与心相应」。因为诸心所法都是属于心王所有,为心王之从属,故时时兴心王相呼应。又,须有四方面相同,才能称为「相应」:「同时、同依、同缘、同事」。意即,「心所」须与「心王」同时起、同所依之根、同所缘之境、同一自证分体事、(同时、同根、同境、同自证分)才能称为相应。而「得」等二十四法因为:

1、它们本身「非能缘」,故不与心王相应;

2、因为「无质碍」,故不与色法相应。

3、因为「有生减」,所以不与无为法相应。

因此,所谓「心不相应行法」,不只是与心(心王)不相应,而是指它们与色法、及无为法,也都不相应。虽然与心不相应,但它们还是属于行蕴(心行)中的一种,只是这种行蕴不能与心王同时相应而起罢了。

「无为法」:「为」即造作义,亦即是生减、来去之义。故窥基大师说:「无为者,即不生不减,无来无去,非彼非此,绝得绝失,简异有为,无造作故,名曰无为。」(百法明门论解)。无为法共有六种。这「无为法」为五位百法中的第五位,前四位(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应行法)合为一大类,即是「有为法」。这四类所成的有为法、与这无为法,便涵括了一切法。而整个唯识学的目的,亦在令行者了一切「有为」,而证入「无为」,最后连「无为」亦不住,以无为是依于有为所显;是故既了无为,若住着无为,亦非究竟,仍是依他、徧计。又,有为与无为皆是自心现量、唯识所现,如是契入,名为现证「真如无为」之境。是故当知,唯识「百法明门」之意,即是将所有箭头都指向最后这一法:「真如无为」;是故「真如无为」为「百法明门」乃至整个唯识学最终之依归。这在本论及所有唯识论典中的架构及开示,都是十分明白地显示了:学者于此希留意焉。

论:一切最胜故,与此相应故,二所现影故,三分位差别故,四所显示故。如是次第。

「一切最胜故」:这是指第一类心法(心王),亦即八种识;众生由于这八识造善造恶,五趣轮转,乃至成佛,皆是此心所作,一切染净因果,依心而立,故此心在一切有为、无为法中,最胜、最有力,故列为第一位。

「与此相应故」:这是指第二类的心所有法。 「此」,指八识心王。意谓:这类心所有法,因为与心王相应,不离心王,且属于心王所有,故与心王相比,心王较胜,而心所法较劣:先胜后劣,故将「心所有法」列为第二类。又,心王如体,心所为心王之用(作用),先体后用,因此在阐释心体之后,再阐释心体的种种作用、功能,故列「心所有法」为第二位。

「二所现影故」:这是指第三类色法。因为色法不能自起,是由心王及心所所变现的影像,因此,色法不能离于心王与心所而有;心王心所是「能变」、色法是其「所变」:先说「能变」,后说「所变」,因此在心王及心所之后,列「色法」为第三位。

「三分位差别故」:这是指第四类「心不相应行法」,因为心不相应行,也是不能自起,要藉前面三位(心法:心所法、色法)的分位差别而假立。因为比较而言,前三类法是「实」,而这一类「心不相应行」完全是「假立」之法,不能离于心、心所、色法而有,故列于第四类。到此为止,便讲完了「有为法」的大分类。至此,亦可知,这四类法,从心王开始,此后,每一类皆依前而起(依前而立):心王是主,为一切之所依;其次, 「心所」依于心王;再其次,色法又依于「心、心所法」:接着心不相应行法又依于「心、心所、及色法」;真是层层相依。以此之故列「心不相应行」为第四位。

「四所显示故」:这是指第五类「无为法」。无为法共有六种,而这六种无为法,其体性甚深,若不从前面四类法(心、心所、色、不相应行)去对照,即无法彰显其性,因此藉前面四类有为法的「断染成净」,来显示「无为法的体性」,所以要先说「有为」,后说「无为」,从「有为」的断证,来成就及显示「无为」之体性,因此列无为法为第五位。

「如是次第」:这是结语。由于上面所说的诸法有其「胜、劣」(心王与心所),「能变、所变」(心:心所与色法),「实法、假立」(心、心所、色法与心不相应行),「能显、所显」(有为与无为),因此依次而立诸法「五位」之次第如是。 以下详细内容请见成观法师著作之《大乘百法明门论今注》

百法明门论和唯识三十论区别

百法明门论和唯识三十论区别如下:

1、大乘百法明门论,世亲造,唐玄奘于贞观二十二年在长安北阙弘法院译出。是把瑜伽论六百六十法中最重要的提纲挈领点编成一百法,以一百个法门来造成一部百法明门论。

2、唯识三十论颂亦称高建法幢论,是印度佛教大乘瑜伽行派论书,也是中国佛教法相宗所本主要论书之一。世亲著,唐玄奘译,一卷。此外尚有梵、藏本传世。

3、唯识三十论颂全一卷。世亲菩萨造,唐代玄奘译。又作唯识三十颂、唯识三十论、三十唯识论、高建法幢论。收于大正藏第三十一册。

4、大乘百法明门论,瑜伽宗的传承,除了释尊与弥勒菩萨外,主要是无着与世亲二菩萨等。

百法明门论广超法师讲记多少字

百法明门论广超法师讲记大概三千字左右。《大乘百法明门论讲记》简称《百法》,是世亲菩萨在世间的森罗万法中取出一百种法,以唯识观点分成五类,认为这一百种法是万法的总纲,所以又称为“五位百法”。我个人认为,《大乘百法明门论讲记》是大乘法相的精髓,加上一些唯识见解的著作。其实本论中只有两种法是唯识宗的法相,那就是“阿赖耶识”和“末那识”;在佛学思想上,五位中的“所现影故”是唯识思想;除此之外,其余的法皆出现在各大小乘部派的法相里,只是大乘的五位分类比小乘部派的分类来得正确。

《大乘百法明门论》的原文是什么?

《大乘百法明门论》

天亲菩萨造 唐三藏法师玄奘译

如世尊言。一切法无我。何等一切法。云何为无我。一切法者。略有五种。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应行法。五者无为法。一切最胜故。与此相应故。二所现影故。三位差别故。四所显示做。如是次第。第一心法。略有八种。一眼识。二耳识。三鼻识。四舌识。五身识。六意识。七末那识。八阿赖耶识。第二心所有。略有五十一种。分为六位。一遍行有五。二别境有五。三善有十一。四根本烦恼有六。五随烦恼有二十。六不定有四。一遍行五者。一作意。二触。三受。四想。五思。二别境五者。一欲。二胜解。三念。四三摩地。五慧。三善十一者。一信。二精进。三惭。四愧。五无贪。六无嗔。七无痴。八轻安。九不放逸。十行舍。十一不害。四烦恼六者。一贪。二嗔。三痴。四慢。五疑。六不正见。五随烦恼二十者。一忿。二恨。三恼。四覆。五诳。六谄。七憍。八害。九嫉。十悭。十一无惭。十二无愧。十三不信。十四懈怠。十五放逸。十六昏沉。十七掉举。十八失念。十九不正知。二十散乱。六不定四者。一睡眠。二恶作。三寻。四伺。第三色法。略有十一种。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六色。七声。八香。九味。十触。十一法处所摄色。第四心不相应行法。略有二十四种。一得。二命根。三众同分。四异生性。五无想定。六灭尽定。七无想报。八名色。九句身。十文身。十一生。十二住。十三老。十四无常。十五流转。十六定异。十七相应。十八势速。十九次第。二十时。二十一方。二十二数。二十三和合性。二十四不和合性。第五无为法者。略有六种。一虚空无为。二择灭无为。三非择灭无为。四不动灭无为。五想受灭无为。六真如无为。言无我者。略有二种。一补特伽罗无我。二法无法。

大乘百法明门论

《大乘百法明门论》,梵文 Mahāyāna-śatadharma-prakāśamukha-śāstra,世亲造,唐玄奘于贞观二十二年(648)在长安北阙弘法院译出。是把《瑜伽论》六百六十法中最重要的提纲挈领点编成一百法,以一百个法门来造成一部《百法明门论》。

相宗传承

瑜伽宗的传承,除了释尊与弥勒菩萨外,主要是无着与世亲二菩萨等。无着菩萨系在佛灭后九百年顷,诞生于北印度,犍陀罗国,出家后证入初地,冯神通力上升兜率陀天,亲聆弥勒菩萨说法,悟得缘生无性的大乘空义,爰请弥勒菩萨于中夜降神于其中印度,阿逾陀国之禅堂,为说五论(即瑜伽师地论、分别瑜伽论颂,大乘庄严经论颂,辩中边论颂,王法正理论)。无着菩萨又秉承弥勒菩萨所说之旨,造显扬圣教论、大乘庄严经论、大乘阿毘达磨集论、摄大乘论等。世亲系无着之弟,起初修学小乘,后受无着所化,归依大乘,并承无着之教,大弘大乘教法,名为百论之王,著有:摄大乘论释、十地经论、辩中边论、唯识二十论、唯识三十颂等。对中土更有莫大影响,因为世亲造颂后,有十大论师(护法、德慧、安慧、亲胜、难陀、净月、火辩、胜友、最胜子、智月)先后造释论以解释颂文,于是瑜伽宗风遂披靡全印。唐代玄奘大师入印求法,即事师护法之门人戒贤,具得其师承。返唐之后,翻传本宗经论,弘宣法相唯识之旨。并杂揉十大论师解释唯识三十颂之论文,而成《成唯识论》,因而成立法相宗。因此中土的法相宗,简言之,即是依五位百法,判别有为、无为之诸法,而修证一切唯识之旨的教法.

相关阅读

  • 桶装水多少斤,一个桶装水多少斤
  • 生活中的大爱作文500字
  • 《科技改变我们生活》作文800字
  • 我从生活中读出了智彗300作文
  • 描写绿萝的句子,描写绿萝的句子短句
  • 虎皮辣子(虎皮辣子的做法 最正宗的做法)
  • 里坊制(里坊制什么时候废除)
  • 交子是什么意思(交子是什么意思回龙趣联)
  • 生活需要什么三百字作文
  • 标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