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入党誓词是什么
入党的宣誓词如下;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入党誓词】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在党的一大和二大上,分别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纲领》和《中国共产党章程》。
【简介】
红军时代,入党誓词已经比较规范,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建国初期入党誓词多次修改。1982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大首次把入党誓词作为一条写进了党章。把入党誓词写进党章,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一次。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通过的党章都重申了这一条。
【历史】
根据壁画内容及史料记载,该壁画誓词应该是中央革命根据地(也称中央苏区)在福建建宁活动期间所留下的。1933年11月,当时的苏维埃闽赣省革命委员会机关从江西黎川县的德胜关井水村迁移至福建的建宁县城,并于12月9日,在建宁召开了闽赣省苏维埃第一届工农兵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了闽赣省政府,其全称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闽赣省”。
中国共产党入党誓词从建党以来有几次变化?
中国共产党入党誓词从建党以来5次变迁如下:
1、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入党誓词:
“严守秘密,服从纪律,牺牲个人,阶级斗争,努力革命,永不叛党。”
这是1927年10月毛泽东亲自撰写的入党誓词,也是目前所见中国共产党最早的入党誓词。
2、抗日战争时期的入党誓词:
“我宣誓:一、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三、遵守党的纪律;四、不怕困难,永远为党工作;五、要作群众的模范;六、保守党的秘密;七、对党有信心;八、百折不挠,永不叛党。”
这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央党校延川实习团杨英杰等人在《共产党人》1940年第4期上发表的通讯《延川县禹居区三乡支部的特点、党员和干部》中记载的入党誓词,同时,这篇通讯还指出,入党誓词由当时的中央组织部规定的。
3、解放战争时期的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作如下宣誓:一、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三、遵守党的纪律;四、不怕困难,永远为党工作;五、要做群众的模范;六、保守党的秘密;七、对党有信心;八、百折不挠,永不叛党。”
4、新中国成立后的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承认党纲、党章,遵守党的纪律,服从党的决议,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努力提髙自己的觉悟,积极工作,精通业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屈不挠,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
这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的入党誓词。
5、党的十二大以来的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这是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的入党誓词,也是一直沿用至今的入党誓词。
入党宣誓的誓词是什么?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党章规定的入党誓词内容是什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六条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扩展资料
入党条件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按照这个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本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是从事劳动而不是剥削他人劳动 的人;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不只是口头上的,更重要的是有决心和行动;
愿意参加党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这是列宁主张的必须坚持的一个原则问题。只有全体党员都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才能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党才有战斗力;愿意按期交纳党费。这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有组织观念的一种表现。
参考资料:人民网-中国共产党党章
党誓词是什么?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入党誓词是成为预备党员后,在入党宣誓仪式上,需要宣读的誓词。《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六条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在党的一大和二大上,分别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纲领》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纲领》和《章程》都对党员的言行提出了较为明确的要求,并在以后召开的党的代表大会上,对党章不断进行了修改,从而对党员的要求作了进一步的完善。
自红军时期以来,随着党的任务的不同和党的建设的需要,经历了数次变化,它走过了土地革命的峥嵘岁月,抗日战争的烽火硝烟,解放战争的枪林弹雨,新中国建立初期的百废待兴,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艰苦探索,直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的飞速发展……各个时期的誓词都蕴含着时代的印记,反映了时代的特征。
回顾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的入党誓词,可以看出:“永不叛党”是永恒的内容,不改的是“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六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