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君主立宪制是什么
- 2、什么叫做君主立宪制?
- 3、什么是君主立宪制政体啊?
- 4、君主立宪制是什么?
- 5、什么是君主立宪制?
君主立宪制是什么
君主立宪制就是将以前的以国王皇帝手中的立法权、行政权过渡到以宪法为中心的国会中但国家仍然保留君主。
君主立宪可分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现在世界上大都为后者,二元制君主立宪制从政府结构来讲君主交出了立法权但保留部分行政权,首相只是辅助君主治理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由议会制订,从体制上看就是议会制订宪法和法律限制君主,君主在制订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治理国家。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君主交出所有的权利(有些国家的纪年由君主指定),首相是国家的主要行政人,立法和实君一样,重体制上来看宪法和法律不是限制君主而是用来限制首相,首相只能在宪法和法律内治理国家。其缺点在于国家内任存在着特权阶级,优点是不用战争就可实现宪政。
君主立宪制亦称“有限君主制”,是资本主义国家君主权力受宪法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资产阶级同封建势力妥协的产物。有二元制和议会制两种。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是君主和议会分掌政权,君主任命内阁,内阁对君主负责,君主直接掌握行政权,而议会则行使立法权,但君主有否决权。如1871—1918年的德意志帝国和明治维新后一段时间的日本。在现代,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只有个别国家实行。
英国的《权力法案》就属于典型的君主立宪制。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则仍为现代不少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如英国、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瑞典、泰国、日本等。是在君主立宪的基础上随着近代政党的形成和议会作用的加强而逐步确立起来的。在这种制度下,议会掌握立法权,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君主的实际权力减弱,其职责大多是礼仪性的。
君主立宪制国家
欧洲:英国、挪威、瑞典、丹麦、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西班牙、安道尔、摩纳哥、列支敦士登
亚洲:日本、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巴林、卡塔尔、不丹、约旦、科威特
非洲:莱索托、摩洛哥
美州:加拿大、巴哈马、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伯利兹、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格林纳达、牙买加
大洋洲:汤加 、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图瓦卢、所罗门群岛
什么叫做君主立宪制?
概念:
君主立宪制(又称立宪君主制,constitutional monarchy),是相对于君主独裁制的一种国家体制。君主立宪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实上的共和政体。君主立宪制限制了古代的帝王独裁,变成了“王在议会,王在法下。”的主流观点。
分类:
在宪政体制下由一个世袭或选出的君主作为元首的政体。经济基础:17世纪,英国资本主义发展。限制王权的传统。广义上的君主立宪制分为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和二元制君主立宪制(这个更常被称为立宪君主制)君主立宪制的特点是国家元首是一位君主(皇帝、国王、大公等等,教皇有时也被看做是一个君主)。
君主特点:
与其他国家元首不同的是,一般君主是终身制的,君主的地位从定义上就已经高于国家的其他公民(这是君主与一些其他元首如独裁者的一个区别,一般独裁者将自己定义为公民的一员,但出于客观需要他必须掌权为国家服务),往往君主属于一个特别的阶层(贵族),此外世袭制也往往是君主的一个特点(不过在这一点上也有例外)。君主虽然是国家元首,但君主的产生方式与权力范围,会依各个国家的制度而不同;纵使是同一个国家,往往在不同时期,君主的产生方式与权力范围也各不相同。
君主立宪制特点:
君主立宪制与一个国家的国情和文化传统有着密切关系,它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同时也有一定的妥协性,落后性,局限性。英国在革命后首先确定。
现在的君主立宪制国家:
有英国、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西班牙、卢森堡、瑞典、泰国、日本、柬埔寨等。
什么是君主立宪制政体啊?
君主立宪制是指在宪政体制下由一个世袭或选出的君主作为元首的政体。君主立宪可分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现在世界上大都为后者。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是君主和议会分掌政权,君主任命内阁,内阁对君主负责,君主直接掌握行政权,而议会则行使立法权,但君主有否决权。二元制君主立宪制从政府结构来讲君主交出了立法权但保留部分行政权,首相只是辅助君主治理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由议会制订,从体制上看就是议会制订宪法和法律限制君主,君主在制订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治理国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君主交出所有的权力,首相是国家的主要行政人,立法和实君一样,从体制上来看宪法和法律不是限制君主而是用来限制首相,首相只能在宪法和法律内治理国家。其缺点在于国家内仍存在着特权阶级,优点是不用战争就可实现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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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立宪制是什么?
英国君子立宪制的特点:
一、君主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1、18世纪时,国王还能运用手中的实权,恩赐官职,笼络保王势力,以后,王权逐渐削弱。
2、19世纪中叶维多利亚女王在位期间,王权大大衰落。法律赋予英王的权力,实际上都是通过议会和内阁去行使,王权成为象征性的。
3、就法律地位而言,实际上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4、与封建专制制度下拥有绝对权威的封建君主相比,立宪君主其存在主要作为国家的象征。
5、在对外交往中,君主代表英国。
6、在日常政治生活中,英王(女王)具有被咨询权、支持权和敬告权;英王(女王)作为英联邦首脑,还起着维系英联邦纽带的作用。
虽然如此,英王仍是资产阶级国家政权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作为国家的象征,英王可以在维护国家团结、调解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等方面发挥作用,或就内政、外交问题提供可资参考的意见;在特殊情况下,也还可以行使宪法赋予的某些权力。
二、议会成为国家权力中心
1、光荣革命以后,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统治确立,推翻了君主专制,议会的权力大增,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在议会通过了一系列旨在限制国王权力的法案。
2、议会君主制政体的权力重心在议会。议会拥有立法权、财政权和对行政的监督权。
3、英国议会实行两院制,上院议员不经选举,由各类贵族组成,故上院也叫贵族院。下院选举产生,贵族不得竞选下院议员。下院任期5年,届满全部改选。
4、在1832年改革以前,议会选举制度十分混乱。
5、通过19世纪中期议会一系列的改革,资产阶级争得政治统治权,打击并排挤王权和贵族对议会的控制,使议会下院成为表达资产阶级意志的最高权力机构,促进了议会民主。
6、20世纪以来,选举权不断扩大。候选人名单,一般由参加竞选的各党派提出。
7、议会的职权主要由下院行使。英王批准只是一种形式,从18世纪初叶以来,英王从未行使过否决权。
8、议会的财政权由下院行使,实际上议会对财政起不了监督作用,财政大权为内阁一手把持。
9、议会对行政的监督权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
10、议会君主制所确定的议会至上原则,在19世纪中期确曾一度成为政治生活的现实。
三、国王必须信奉英国国教(即新教徒)
这意味着天主教徒或同天主教徒结婚者不得继承王位。
参考百度百科:
什么是君主立宪制?
1、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简称议会君主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不仅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而且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议会选举产生的政府首脑组织政府,是真正的国家权力中心。君主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职责多是礼仪性的。
2、美国总统共和制
指国家最高权力由总统和议会按不同职能分别执掌和行使的一种政体形式。总统共和制下,总统和议会分别由选举产生,任期限定,内阁由总统组织并对总统负责(又称之为组阁),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与议会之间有权力制约关系。
总统共和制是指以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由总统直接领导政府,政府不对议会负责而对总统负责的国家政体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