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公证处在哪里,去公证处需要什么材料
- 2、公证处是什么
- 3、办理公证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 4、公证处在哪个部门
- 5、公证处的作用与职责
- 6、房屋继承公证处需要什么资料
公证处在哪里,去公证处需要什么材料
去公证处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回乡证等)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书)。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证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如监护人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合同、章程、声明书、毕业证书等)。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财产所有权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发票等)。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拓展资料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
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 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证处
公证处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证处是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六条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办理公证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继承类
1、死者的死亡证明
2、死者的职工登记表或干部履历表
3、夫妻一方死亡的提供结婚证证明夫妻关系
4、死者死亡时未满70周岁的提供其父母的材料
5、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
6、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7、继承人在外地并放弃继承的可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8、被继承遗产财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土地证、拆迁证明、存单、存折、银行卡、股权证明等)
9、《申请继承遗产证明书》
10、遗嘱继承的应提供《遗嘱》、死者的死亡证明和遗嘱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财产证明等
二、遗嘱类
1、办理遗嘱需当事人亲自预约填写预约单
2、当事人办理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
3、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证、存单、存折、银行卡、股权证明等)
三、委托类
1、法人委托: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委托书、介绍信、受托人身份证或护照
2、自然人委托: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受托人的身份证,还要看具体委托事项决定其他材料,如房屋买卖的应提供购房意向书、房产证、土地证、无抵押证明。
3、委托合同:涉及到常州的房屋出售委托的我处一般以委托合同的方式出具委托类公证,需委托方和受托方双方到场
四、抵押借款类
1、公司与个人的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其他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2、抵押物的证明材料、抵押物上没有抵押的证明
3、涉及夫妻债务或财产的夫妻双方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场
4、借款金额超过50万人民币的应提供存款证明
五、出生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护照
2、当事人的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或派出所、街道、乡镇证明,户口本与父母亲在一起的户口本也可以
3、父母亲的身份证、已故的提供死亡证明
4、当事人的二寸免冠照片
六、结婚
1、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可以直接出证不需要把结婚证放入公证书
3、间接出证的需复印结婚证
4、贴二寸免冠照片
七、无犯罪证明
1、身份证、户口本
2、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材料
3、需写明当事人的现住
八、赠与类
1、身份证、户口本
2、财产证明(房产证、土地证、股权证、行驶证等)
3、赠与协议书是双方合同行为,有赠与方与受赠方
4、赠与书适用于单方的赠与行为,如受赠人未成年或不在场
5、关系证明(主要是考虑到免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如户口本、独生子女证、派出所、乡镇、街道证明
九、证照类
1、当事人身份证、护照
2、所需办理的证照(如结婚证、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四六级证、退休证、执业证、营业执照等等)
3、代理法人或其他人办理的要出具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十、要求当事人面签的
1、委托书、声明书、赠与类的及其他身份性的公证需当事人自己在公证员面前面签,对当事人需拍照
十一、证据保全类
1、 提供当事人身份证及其他证照(如授权书、营业执照),明确申请人与公证事项具有利害关系
2、 制作工作记录、拍照、封存、索取发票
3、 办理网上证据保全的注意排除侵犯个人隐私的公证(如个人短信、个人邮箱、聊天记录
十二、亲属关系类公证
1、 身份证、户口本
2、 需写明当事人现住哪里,如在国外的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3、 户口本、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派出所、乡镇、街道证明、或公证书可证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十三、文本相符类(复印件与原件属 实,非证照类)
1、 身份证、户口本
2、 所要办理的文件(注意这类文件一般不被归入证照类)
十四、其他合同协议类
1、 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涉及企业的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委托书
2、 合同文本
3、 标的物的证明材料
十五、注意事项
1、对于到美国、俄罗斯、韩国及其他独联体国家的需间接出证的公证,公证词后应加上所附的XX译文与XX原本内容一致。
公证处在哪个部门
公证处属于国家司法证明机构,属于当地司法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主管单位是司法局。公证处不是属于政府部门,也不是企业、学校等其它普通的单位,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一、公证处在哪个部门
1、公证处属于国家司法证明机构,属于当地司法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主管单位是司法局。公证处不是属于政府部门,也不是企业、学校等其它普通的单位,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九条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二、合同公证重点审查什么
公证机关受理后,应根据民法典、劳动法等实体法的规定,重点审查:
1、合同当事人各方的主体资格;
2、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是否遵守了国家的法律,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国家计划的要求,是否贯彻了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等;
3、合同的具体内容是否符合实体法的有关规定,合同条款是否齐全文字表达是否明确、具体;
4、签订合同的手续是否完备,公证机关经过审_,认为当事人签订合同的行为既真实又合法的,即可出具公证书。
公证处的作用与职责
【法律分析】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六条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房屋继承公证处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流程为:1、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领取公证书;2、到交易中心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3、到交易中心换领新的产证完成房产继承。所需材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自己和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证明、被继承人房产所有权证书、对共有财产继承人协商一致的证明文件等。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