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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井田制开始瓦解的主要表现和原因是什么?
井田制是在春秋晚期逐渐开始瓦解的,瓦解的原因是由于铁器和牛耕的出现,大大提高了生产力,在生产力发展迅猛的情势下,出现了很多私田,导致井田制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所以走向瓦解。
井田制是在商朝出现的,发展到西周时成为了一个成熟的土地制度。周天子把所有的土地分成块状,形式井字,所以叫它井田制。井田制的实施,给土地下了定义。土地一经分划不得买卖,只能够世袭,让同姓的亲人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不受侵犯,符合奴隶社会的政治立场。
经济不断的发展,政治制度也会逐渐发生变化。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井田制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前提下逐渐瓦解也是形势所逼,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以鲁国为代表的各诸侯国为增加收入,进行税制改革,无论公田、私田,一律按亩纳税,实际上承认了土地私有的合法性,促使了土地由国有向私有的转化。
公元前361年,商鞅在秦国实施改革,主要内容有:“废井田”、“开阡陌”、“民得买卖”、承认土地私有。春秋晚期到战国初期,彻底瓦解。
井田制下“公田”里的集体生产劳动与资本主义企业和社会主义企业里的集体生产劳动有相类似的一面,即集体生产劳动具有不易组织性以及由此带来的低效率。
春秋时期井田制瓦解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原因:该制度不再适应当时生产力的发展。
具体内容如下:
井田制是周王分封诸侯土地和人民,诸侯再分封大夫,大夫再分封士的。这些土地都是登记造册的,虽然不要纳税,但是还是要纳贡的。而私人新开拓的田地不会造册,这些新开拓土地的出现本身就大大冲击了井田制本身。
春秋时期,铁器和牛耕的使用,耕作技术的提高。春秋后期,鲁国初税亩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新剥削方式的出现,封建地主对农民剥削方式的出现,导致了井田制的瓦解战国时的商鞅变法,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土地私有制取代了井田制。
井田制瓦解的根本原因是生产力的发展,井田制这种生产方式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出现了私田。春秋后期,鲁国实行“初税亩”,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随之而来的是新的剥削方式的出现。封建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方式的出现,导致了井田制的瓦解。
井田制瓦解的原因
井田制瓦解的根本原因是生产力的发展,井田制这种生产方式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出现了私田。春秋后期,鲁国实行初税亩,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随之而来的是新的剥削方式的出现。封建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方式的出现,导致了井田制的崩溃。
没有铁犁牛耕时,耕种一亩地要一天。由于铁犁牛耕的出现,耕一亩地只要半天了。而井田制出现的周代还是奴隶社会。奴隶是没有自由的,奴隶主是没有人性的。剩下的半天,奴隶主当然不会让努力坐在那里休息,那让他们做什么好呢?这些人只会耕田,其他手艺也不会。那么只有用铁犁牛耕再去开拓新的土地喽!所以全国上下,出现了大量新开拓的土地。
如此一来,此消彼长,诸侯力量增强,周王力量逐渐减弱。倚靠周天子权威建立的井田制也只有颓然地退出历史舞台。
拓展资料:
井田制是把耕地划分为多块一定面积的方田,周围有经界,中间有水沟,阡陌纵横,像一个井字。一人耕种大约100亩(约合今70公亩)。100亩为一个方块,称为“一田”。甲骨文中的“田”字也是由此而来。 一井分为9个方块,周围的8块田由8户耕种,谓之私田,私田收成全部归耕户所有;中间是公田,由8户共耕,收入全归封邑贵族所有。但实际上并不是每块井田都是900亩,还存在诸如800亩,1000亩这样的特殊情况。
井田制的规定一切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即属于周王所有),周王是全国最高的统治者,也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正如《诗·小雅·北山》所说:“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周王把土地层层分封给诸侯,诸侯将受封土地分赐给卿大夫,卿大夫把土地再分赐其子弟和臣属。周王对所封土地有予夺之权。各级受封的贵族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能世代享用,不能转让与买卖。受封者还要向国王承担义务,就是要向国王交纳贡赋。
在贵族受封的土地上,奴隶和庶民集体耕种。使用奴隶集体耕作是奴隶制经济繁荣的主要原因。西周时期,土地被划分成“井”字形方块,耕地阡陌纵横,形同井字,称为井田。
这种土地的国有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土地公有制,它是国王代表整个奴隶主阶级占有全国所有土地,然后分配给大小奴隶主使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奴隶和庶民则完全被排除在外。因此,奴隶制国家以及周王,代表的是少数人利益,奴隶制的土地国有制实质上也就是一种土地私有制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井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