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什么情况下视同销售?
- 2、视同销售有哪几种情况
- 3、视同销售的情况
- 4、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
什么情况下视同销售?
1、视同销售有以下几种情况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代他人销售货物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2、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
3、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本质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
4、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视同销售有哪几种情况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但是他们的范围是不同的。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情形有如下几种,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是代表货物的权属发生转移,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凡涉及上述五种情况的,须视同内销征税。具体销项税额计算如下: 本年出口货物涉及上述五种情况,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冲减出口销售收入,增加内销销售收入及销项税额。
视同销售的情况
1、视同销售有以下几种情况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代他人销售货物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2、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
3、视同销售的情况如下:(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情形有如下几种,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5、什么情况下购进的货物要做视同销售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话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购买货物后做如下处理的,应视同销售货物处理: 企业将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出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
1、视同销售有以下几种情况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代他人销售货物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2、应按用途计入相关的科目。以上就是会计业务处理中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是增值税中确认的,在增值税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希望大家能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这也是税务师考试中,对于增值税考察的一项内容,需要大家重点关注。
3、税法中视同销售的情况 :所得税视同销售: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4、视同销售的情况如下:(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5、税法规定了八种视同销售行为:(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6、税法上视同销售的8种行为,按照会计准则要求,除第一二项要作销售收入处理外,其余六项都可以不做销售处理,只将视同销售的税款及成本,结转到各相关的科目就行了,第三项只需要做内部调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