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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责任内阁制?资51
内阁制亦称责任内阁制。资本主义国家由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十八世纪初产生于英国。内阁由获得议会多数席位的一个或几个政党组成,经国家元首任命。内阁以总理或首相为首脑,下设有阁员,称为部长或大臣。
责任内阁制,又称“议会内阁制”。是指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18世纪初始于英国,由枢密院的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内阁制与议会制相适应。
由于内阁制政府是以向议会负责为特征,故亦称之为责任内阁制或议会内阁制,内阁制是以议会为基础而形成的。内阁的首脑(即首相)由议会中通过选举而产生的议员中占多数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
责任内阁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一种政府组织形式,内阁一般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几个政党联盟的领袖人物组成,其首脑称总理或首相,阁员叫部长或大臣。内阁(cabinet)一词来源于法语,有“内室”、“密室”之意。
责任内阁制即:内阁制政府是以向议会负责为特征,故亦称之为责任内阁制或议会内阁制。属于这类政体的国家有意大利、德国、希腊、印度、新加坡等国家。
责任制内阁 也称内阁责任制 18世纪前期,内阁制开始形成。
民国的责任内阁制什么意思
1、责任内阁制,又称“议会内阁制”。是指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18世纪初始于英国,由枢密院的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内阁制与议会制相适应。
2、关于责任内阁制,想了解更多? 责任内阁制,又称“议会内阁制”。是指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18世纪初始于英国,由枢密院的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
3、政治体制采取责任内阁制。解析:内阁制亦称责任内阁制。资本主义国家由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十八世纪初产生于英国。内阁由获得议会多数席位的一个或几个政党组成,经国家元首任命。
4、中华民国时期的责任内阁制只是一个辅助性的组织,后来在袁世凯接任总统之前,孙中山等人该原内阁体制为半内阁制.到北伐后的国民党政权这内阁制形同虚设。
责任内阁制的形成及发展
责任内阁制的形成过程 形成过程:没有任何成文法律为依据,依靠惯例形成的。
1 内阁既参与立法,又负责行政,实际控制着下院立法程序,控制着下院及其决策权,宣布提前大选权等,实际上使议会和君主都从属于自己,从而操控着立法权。
责任内阁制,又称“议会内阁制”。是指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18世纪初始于英国,由枢密院的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内阁制与议会制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