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建设工程档案保管期限
- 2、档案储存年限
- 3、国家规定档案保管年限
建设工程档案保管期限
法律依据:《城乡建设档案保管期限暂行规定》第1条 城乡建设档案的保管期限规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二十至六十年左右,短期为二十年以下。凡定为短、长期的档案,到期再鉴定时,视其价值可延长保管期限。
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建设单位档案保管期限分为三类:永久、长期,短期。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
法律依据:《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
工程资料保存期限长期是多久 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工程资料档案保存期限中的长期,对应的是保存30年。
档案储存年限
1、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
2、档案馆(室)根据档案鉴定标准,对归档的每份文件所确定的保存年限。一般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其中定期保存又分为保存30年和保存10年两种。
3、企业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长期为30年,短期为10年。根据《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七条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国家规定档案保管年限
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
档案馆(室)根据档案鉴定标准,对归档的每份文件所确定的保存年限。一般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其中定期保存又分为保存30年和保存10年两种。
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
第一条 城乡建设档案的保管期限规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二十至六十年左右,短期为二十年以下。 凡定为短、长期的档案,到期再鉴定时,视其价值可延长保管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