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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若干规定
常务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其组成人员应出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依法行使职权。常务委员会的决议,须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
常委会会议举行前,应就会议议题认真阅读文件,做好审议准备。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按规定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和执法检查。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
本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中,按照国家要求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要严格执行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的各项管理制度。其中保护管理规定有差异的,按照最严格的管控标准实施保护和管理。
”将第十四条修改为:“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科普工作协调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
动议的结构动议的结构是什么
动议,译自英语Motion,指采取议会程序的议事机构成员提出的建议采取某一行动的正式提议。动议一般是指成员向大会提出的讨论和表决的事项。既可以是书面的,亦可以是口头的。
动议是的对象是有决策性作用的会议。在决策性会议的决定方案的基础上,由全体会议成员决定的,改变原有会议的决定的行为称为动议。造句:我附议这项提名。他附议增加会员费的动议。
现在有一种动议——当然受到大的游说活动的鼓动——要提供一种赦免,在这一赦免下公司可以转回资金,但几乎不交纳任何税。我要求国会议员支持这项动议,并鼓励政府采取行动,以确保纬度并不构成威胁我们的隐私。
末位表态制度是什么?
末位表态是指:凡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应最后一个表态发言。
末位表态,是指除紧急处置突发事件导,完善决策机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旨在保障民主过程,保证科学决策。
末位表态制度是指除紧急处置突发事件导,完善决策机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为保证决策正确科学,避免盲目决策,临时动议,特制定该末位表态制度。
其中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党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决策时,书记作为“一把手”应当末位表态。
三是末位定议。班子集体研究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出最后陈述表态。四是如实记录。
党政正职 “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 制度。一是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确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