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上海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经济补偿的二倍进行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要承担赔偿责任,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去支付赔偿金。合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上海劳动法工资怎么算
1、法律主观:按 劳动法 的规定,一年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75天。
2、劳动法工资计算标准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75。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3、劳动法周六加班是怎么算的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4、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及经济效益来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上海市劳动法产假是怎么规定的?
1、上海产假规定有:单胎顺产有九十八天产假,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难产假。剖腹产、第三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
2、上海劳动法规定的产假为98天(包括产前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15天。计划生育法规定,合法生育的,延长产假30天。
3、产假:98天+30天(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第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第难产假。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