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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耳曼法,日耳曼法是奴隶制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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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日耳曼法的主要特点

日耳曼法所处的历史条件使它具有以下特点:是一种团体本位的法律。

日耳曼刑法的主要特点:早期犯罪种类很少,刑罚只有死刑的宣布不受法律保护;后期犯罪和刑罚种类逐渐增多,构成犯罪只要求加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不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日耳曼法中侵权行为的范围比近代大得多。

(一)日耳曼法是团体本位的法律 日耳曼法的这一特点是指日耳曼法的保护中心和出发点是团体,即家庭、氏族和公社,而不是个人。

日耳曼法律和社会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它们与罗马法律和社会有何不同?_百...

日耳曼法同罗马法一样,对近代资本主义法律也起着相当大的影响。日耳曼法的主要代表就是法兰克王国的法律制度。]当时法兰克王国内一方面私有制已出现,各阶级已形成;另一方面氏族部落虽已逐渐解体,但影响还未消除。

日尔曼法是继罗马法之后在西欧形成的一种法律体系。法国、德国吸收了大量的日耳曼法中的内容,而英国普通法更是保存了大量的日耳曼法因素。

在大陆法系内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的情况不尽相同,大体上有两个分支——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拉丁分支和以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日耳曼分支。

它们或者模仿法国法,或者径直改造、移植它们的法典和法律体系,或者接受它们的影响,于是罗马日耳曼法系成为世界最大的法系。大陆法系的特征有:大陆法系系统地、直接地接受罗马法的影响。

日耳曼法的基本特点

日耳曼法所处的历史条件使它具有以下特点:是一种团体本位的法律。

日耳曼法律和社会的主要特征包括: 团体本位:日耳曼法的保护中心和出发点是团体,即家庭、氏族和公社,个人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要受到团体的约束。

日耳曼法的这一特点是指日耳曼法的保护中心和出发点是团体,即家庭、氏族和公社,而不是个人。个人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要受到团体的约束;人们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是由他们的身份决定的,而不是凭个人意志决定的。

日耳曼刑法的主要特点:早期犯罪种类很少,刑罚只有死刑的宣布不受法律保护;后期犯罪和刑罚种类逐渐增多,构成犯罪只要求加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不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日耳曼法中侵权行为的范围比近代大得多。

简述日耳曼法的历史地位。

日耳曼法是近代资本主义法律的历史渊源之一,从制度上看,影响较大的是婚姻家庭法,如法国民法典;其次是不动产法,如德国和英国。

日耳曼法的主要代表就是法兰克王国的法律制度。]当时法兰克王国内一方面私有制已出现,各阶级已形成;另一方面氏族部落虽已逐渐解体,但影响还未消除。因此,这些社会矛盾和社会现象就突出地反映在日耳曼法上。

日耳曼法是公元5至9世纪在日耳曼早期封建国家形成过程中,在各日耳曼国家中适用于日耳曼人的法律的总称。日耳曼法的起源和发展 (一)日耳曼法的起源 日耳曼法起源于日耳曼人原有的部落习惯,这是日耳曼法的主体来源。

日耳曼刑法的特点

法律分析:日耳曼刑法的主要特点:早期犯罪种类很少,刑罚只有死刑的宣布不受法律保护;后期犯罪和刑罚种类逐渐增多,构成犯罪只要求加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不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意图。

日耳曼刑法的主要特点:①犯罪种类由少到多;②刑罚从简单到复杂;③只要有加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就构成犯罪,不考虑主观意图,没有故意和过失的区别。

和普通法法系比较,它具有以下特点:(1)系统地,直接地接受罗马法的影响。罗马法的影响深远,英美法系也不例外。但是,英国法只是部分地接受罗马法的原理或制度,间接受其影响。

_ 在日耳曼法中,犯罪与侵权的区别是很模糊的,通称违法行为。2_在刑法方面,犯罪分为两种:①侵害全社会利益的犯罪,如叛逆、放火、暗杀等,处死刑或宣布不受法律保护,即可以被任何人杀死。

日本现代法律制度是民法法系、普通法法系和日本固有法的某些制度三者的结合。

(二)大陆法系的特点 在法律的历史渊源上,大陆法系是在罗马法的直接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大陆法系不仅继承了罗马法成文法典的传统,而且采纳了罗马法的体系、概念和术语。

为什么日耳曼法不仅是西欧封建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

1、由于当时罗马人称日耳曼人为“蛮族”,因此有些法学、史学著作称“日耳曼法”为“蛮族法”或“蛮族法典”。是在习惯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有些王国还对习惯法进行了汇纂工作,编制成较系统的法规。

2、日尔曼法是西欧早期封建时期适用于日耳曼人的法律总称。被当时的罗马人称为“蛮族法典”。日尔曼法是继罗马法之后在西欧形成的一种法律体系。

3、西欧封建制度是由罗马封建因素,日耳曼因素,通过基督教会对二者的不断结合而形成的。

4、团体本位:日耳曼法的保护中心和出发点是团体,即家庭、氏族和公社,个人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要受到团体的约束。 属人主义:日耳曼法在适用方面因人而异,对日耳曼人适用日耳曼法,对罗马人适用罗马法。

5、被当时的罗马人称为“蛮族法典”。日尔曼法是继罗马法之后在西欧形成的一种法律体系。法国、德国吸收了大量的日耳曼法中的内容,而英国普通法更是保存了大量的日耳曼法因素。

6、日耳曼法所处的历史条件使它具有以下特点:是一种团体本位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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