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匠户制度的影响是什么?
- 2、什么是"匠户"?它是如何形成的
- 3、元代里的匠户来源分为哪些类型?
- 4、匠户有哪些别称?
- 5、匠户的解释
匠户制度的影响是什么?
匠户即中国古代从事手工业生产的专业人户。唐代有番匠﹐即工匠在官手工作坊内服番役二十天。番匠亦称蕃匠﹑短番匠。番匠服役期满后﹐如接受其它应上番工匠的“帮贴钱”﹐继续代人应役﹐称长上匠。番匠在官府工少匠多时也可输钱代役。宋代匠户往往为官府以强差为强雇方式役使。元代以后﹐匠户成为官府户籍统计中的一类。
匠户在作访中要受到官吏的层层盘剥。各监局的宦官亦多占匠役。工匠中常有怠工或逃亡的情况。天顺十年(1460)﹐工匠逃亡多达三万八千余人。明政府一方面设法招抚﹐一方面将逃亡匠户发往卫所充军,知情不举者亦充军。成化二十一年(1485)﹐明政府被迫下令轮班匠可折收银两﹕南匠每名月出银九钱﹐北匠每名月出银六钱。纳银后﹐可免赴京当班(见匠班银)。嘉靖四十一年﹐明政府进一步改革匠役制度﹕每名轮班匠每年纳”班匠银”四钱五分﹐从而废除了轮班制。住坐匠仍需按月当差﹐匠籍制度并没有取消。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匠户对于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日趋松弛。顺治二年(1645)﹐清政府宣布废除匠籍制度。
什么是"匠户"?它是如何形成的
明代时在手工业部门实行的是“匠户制”,工匠的全家老幼都要参加生产,而且世代相继,地位低微。收入比较低。明代沿袭了元代的匠户制度,将人户分为民、军、匠三等。其中匠籍全为手工业者,军籍中也有不少在各都司卫所管辖的军器局中服役者,称为军匠。从法律地位上说,这些被编入特殊户籍的工匠和军匠比一般民户地位低,他们要世代承袭,且为了便于勾补不许分户。匠、军籍若想若想脱离原户籍极为困难,需经皇帝特旨批准方可,二身隶匠、军籍是不得应试跻于士流的。轮班匠的劳动是无偿的,要手工官坐头的管制盘剥,工匠以怠工、隐冒、逃亡等手段进行反抗,明政府不得不制定了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以银代役法。嘉靖四十一年(1562)起,轮班匠一律征银,政府则以银雇工。这样,轮班匠实际名存实亡了,身隶匠籍者可自由从事工商业,人身束缚大为削弱。明中期开始的逐步深化的匠役改革无疑促进了民间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到了清代,持续了4个半世纪的匠户制度正式终结。[1]
元代里的匠户来源分为哪些类型?
匠户是元代诸色户计中户数较多的户计之一,按照来源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是系官匠户,又称“系官人匠”,是在官府所设立的手工业局?院?场?洞进行劳作,由官府专设机构及其常设官员进行管理的工匠户?系官匠户是元代匠户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二是私属匠户,即“怯怜口”?怯怜口是蒙古各王公贵族名下的附籍户?在元代的法律中,怯怜口不是国家的编户齐民,不在诸色户计之内?
三是散居于民间的匠人?这种散居于民间的匠人是城乡民户中有技艺者,即家庭手工业者和城镇的手工业作坊的工匠?这类工匠实际上是诸色户计的民户,而非匠户?若遇工匠不足,朝廷就于民间酌将手艺极高者充为匠户?但在没有抽取为匠户之前,依旧是民户?
四是官奴?这是元代工匠中的一种特殊类型,是由童男转化而来?童男是幼年被俘或只身流落的无主驱口,被朝廷拘留在局院里学习匠艺,世代服匠役?他们虽然也在官府局院工作,但身份低于普通工匠,称为官户?
这些童男的发展趋势不是在增加而是在逐渐减少,这是因为当社会安定后,以前因为战乱所造成的人民流离失所的情况得到了遏制?
除了民户?军户和匠户外,元代户籍中还有独立设置的宗教人员户籍,专门生产食盐的盐户,专门侍奉蒙古皇室打猎和放鹰的“打捕户”和“鹰房户”,以及单独隶属于各贵族?勋戚和功臣的分封户,甚至还有一些为蒙古贵族提供奢侈服务的各种特殊户籍,如专门在贵族养老时服役的养老户等?
匠户有哪些别称?
中国古代从事手工业生产的专业人户。唐代有番匠,即工匠在官手工作坊内服番役二十天。番匠亦称蕃匠、短番匠。番匠服役期满后,如接受其他应上番工匠的“帮贴钱”,继续代人应役,称长上匠。番匠在官府工少匠多时也可输钱代役。宋代匠户往往为官府以强差为强雇方式役使。元代以后,匠户成为官府户籍统计中的一类。
元朝匠户的来源有二:一是蒙古在长期征伐过程中虏获来的工匠以及被抑逼充当工匠的俘虏;一是从民间签发来的手工工匠和并非工匠的普通百姓。匠户在户籍上自成一类,必须在官府的手工业局、院中服役,从事营造、纺织、军器、工艺品等各种手工业生产,由各局、院和有关机构直接管理。不允许他们随意脱籍,必须世代相袭,承当指定的工役。如果不肯入局、院服役,就要“痛行断罪”。
匠户的解释
匠户的解释
(1).世业的 工匠 。《新唐书·百官志二》:“陪陵而葬者,将作给匠户,卫士营冢。” (2). 元 代统治者为便于 强制 征调各类工匠服徭役,将工匠编入专门户籍,称为“匠户”。子孙世代承袭,不得脱籍改业。至 明 改为轮班轮作,除分班定期服役外,其余 时间 可以自制成品出售,成为半 自由 的手工业者。 清 顺治 二年(1645)废除匠籍, 匠人 才获自由 身份 。《清会典· 户部 五·尚书侍郎职掌》:“凡户之别,有民户,有军户,有匠户。”原注:“原编丁册,各省皆有匠户轮班供役。” 吴晗 《朱元璋传》第六章二:“匠户是 元 明 两代的一种 特殊 制度 , 元朝 把有 技艺 的工匠 俘获 ,征调编为匠户。”参阅《明会典·工匠二》。
词语分解
匠的解释 匠 à 有手艺的人:匠人。木匠。画匠。能工 巧匠 。 灵巧, 巧妙 :独具 匠心 。 具有某一方面熟练技能,但平庸板滞,缺乏独到之处:匠气。 部首 :匚; 户的解释 户 ù 一扇门,门:门户。窗户。户枢不蠹。夜不闭户。 人家:户口。户主。门户之见(亦指派别上的成见)。 会计部门称账册上有业务关系的团体或个人:户头。开户。 门第:门当户头。 姓。